湖南在线4月16日讯(记者 杨博智) “我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在法院主持下购买的房屋,突然被告知‘房屋已不存在’,而现在这幢由我合法购得的房屋又要被法院重新拍卖,难道我160万元买下的是一个子虚乌有的东西?”长沙东文广告印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蒋孟辉(系该公司董事长高金海的妻子)说起这段离奇经历,仍是满面疑惑,不知所措。 4月14日下午2:30,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的B222庭举行。说它特殊,是因为出庭举证的相关权利方竟然多达4方。他们分别是长沙东文广告印务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湖南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的代理人;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的代理人和湖南泰阳商城的代理人(湖南泰阳商城系原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制后的集体企业)。庭上,他们各自举证并展开一场唇腔舌战。
一次“普通”的购房
蒋孟辉的困惑得从她当初买下的那一幢9号楼说起。在今日听证会上,在蒋孟辉向开福区人民法院提交的异议书上,记者了解了事情的大致情况。
此前,县供销社与湖南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下称省农资公司)因欠款纠纷一案,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由县供销社向省农资公司支付152.9万余元。诉讼过程中,市中院冻结了县供销社位于建湘北路286号第9栋房屋。执行程序中,市中院又于2004年3月、2006年3月在市房地局依法办理了房屋续冻手续,因县供销社不能偿债,2005年8月,市中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屋进行评估,2006年3月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最后省农资公司以流拍底价格1758405元收受了该房屋作为抵债。
2006年12月12日,蒋孟辉在市中院召集下与省农资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她以150万元买受该房屋,12月18日,市中院作出第157号裁定书,建湘北路286号9栋房屋归蒋孟辉映所有。蒋孟辉随后根据合同,向省农资公司支付了100万元,并根据市中院的要求向湖南省佳德拍卖有限公司付款60万元(包括拍卖相关费用),一共付款160万元。
看起来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债权纠纷判决,一次普通的房屋买交易。按理说,蒋孟辉买房一事在她交款项后就没事了。可是,麻烦才刚刚开始。
突然消失的9栋
就在蒋孟辉催促市中院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2007年3月27日日,他突然一到一纸由市中院发来的让他瞠目结舌的“通知”。通知上说蒋孟辉所购买的第9栋房屋已被拆除多年,要蒋孟辉去领回他交到拍卖公司的购房款60万元。3月29日,市中院又作出第157-5号裁定撤消了此前做出的157号裁定。
为什么明明在157号裁定里写得明明白白的9号楼,到了157-5号裁定里,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蒋孟辉怎么也弄不明白究竟出了什么问题。而市中院在发出157-5号裁定后,就把此案移至开福区人民法院执行。2008年3月11日,蒋孟辉发现,在开福区人民法院在《潇湘晨报》刊登一个拍卖公告里,赫然出现了他自己买下的9号楼,只不过在这个公告里,他买下的9号楼变成了8号楼。
自己的9栋被通知已经消失,尔后不久在本地一家媒体刊出的拍卖公告里又出现了这一幢楼,蒋孟辉当即提出异议,开福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异议,并在4月14日举行了一场听证会。听证会上,各方列举了新的证据并进行了有限的当庭辩论,但当庭并没有宣布任何结果。
不管是9号楼还是8号楼,这座已经被蒋孟辉买下并已经改建入住的楼最终会归谁所有?这曲折离奇的情况背后的真相究竟如何?本站将继续关注。
这则刊登在当地报纸上的拍卖公告让蒋孟辉心惊肉跳,因为上面的8号栋标的物就是他买下并已改建入住的9号栋
在拍卖公司提供的一份资料上显示,第8幢仓库现被“第三人”占用,高金海告诉记者,那个“第三人”指就是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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