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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政府应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_专家房术_全国新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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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政府应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编辑整理:淘屋网  发表日期:2007年4月6日   来源:信息时报   

房产大亨任志强。中新社发杨明静摄


    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日前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以七大措施抑制广州房价的过快增长。张广宁强调,现阶段房价偏高、增长偏快已经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之一。他指出住房问题已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

    地产名嘴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发表了看法。他在自己博客上写道:从国外回来之后,看到网上有许许多多关于广州市张市长将住房问题上升到政治高度认识的争论,各有各的理由,但大多是从个人所处的地位及对住房的需求情况出发,更多的是从道德角度出发的。

    他在博客上写道,换个角度说,提高生活质量与财富存在方式的住房是市场的事,不是政府的事。政府只要建立了合理的市场经济制度就可以解决供给的问题。消费则不是政府要限制的,而是由需求方自由选择的。但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权利则不是市场中的事,而是政府应优先和必须保障的责任;或者说国家保障居住权利才是最大的政治,政府应将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视为政治。

    他认为,住房并不能与居住权利划等号,市场化中的住房是一种私有财产、是家庭财富中的一部分、是有不受准入准出限制自由处置权利的财产权——物权。但保障性的居住权利则不是完整的财产权利,不管是政府提供的廉租房还是政府给以免除土地出让金交纳等优惠的经济适用住房,都必须有严格的准入准出制度的限制,不是自由选择和可以自由处置的财富,也并不具备商品房的物权性质。

    如果救济中提高低收入家庭的最低保障水平时,没有人会要求政府的救济可以使低收入家庭变成中、高收入的生活水平。但在住房问题上,由于政府官员的观念混乱,造成了社会低收入家庭在要求不是仅仅拥有一张政府保证居住权利的床而是大大提高了标准要拥有完全产权的一套商品房。那么政府的任务恰恰是要将市场化与社会保障分开,有效的将保障居住权利的责任从市场中分离、从消费观念中分离,由政府应保尽保,这样才能有效的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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